答:具有本地户籍,家庭生活困难,靠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供养,且不符合单独立户条件的残疾人、大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简称“单人保”),其中:
(1)“家庭生活困难”原则上准入线应当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相关政策规定。
(2)申请“单人保”的残疾人包括:一级、二级肢体、智力、精神、盲视力、语言、听力等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3)申请“单人保”的大重病患者是指:在近12个月内,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