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可正常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44号)要求,每年11月份高考报名工作结束后,至次年2月底前,考生在高考报名取得考籍号后,先通过报名网站按要求提交外省转入申请,初审通过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外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进行成绩转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