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围绕“做实基础,打造亮点,补齐短板,守住底线”主线,着力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在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有效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低保提标并轨,增加保障温度。围绕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聚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城乡低保实现城乡并轨,同城同标,进一步巩固民政兜底脱贫成果,更好地保障城市、农村居民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聚焦特殊群体,拓展覆盖广度。着重加强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大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单人保”范围在原来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基础上,将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10月份我市居民价格消费指数(CPI)同比上涨3.7%,市民政局再次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以及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560.38万元,惠及民政对象11万人。补贴资金于11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强化信息核对,提高识别精度。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核对机制,实现市级核对中心与民政、税务、公安、人社、国土等12大部门、19项信息数据交换,运用“大数据”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低保对象、住房保障对象等家庭人口、车辆、房产、金融资产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在技术层面为提高申请对象识别精准度提供了有力支撑,形成诚信申报的良好氛围。
密切政策衔接,加快救助速度。在全市推行“急诊救助”机制,对提出低保申请的对象同步启动临时救助程序,积极实施“先行救助”,提高遭遇急难的特殊困难群众救助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