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人社部门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三个百分百”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全面摸清底数,落实代缴政策,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市为符合条件的66774名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785.33万元,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数61582人。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参保氛围。市人社部门将扶贫政策宣传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月活动重点,借助“党建远程教育平台”、市扶贫网刊载政策解读和公益宣传片,宣传扶贫惠民政策。向建档立卡低收入群体中的未参保人员发放《告知书》,引导扶贫对象主动参保,持续缴费。
校核数据信息,全面摸清底数。我市定期比对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准确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对于部分群众困难程度、缴费档次等需调整的情况,市人社部门逐一核实、登记,摸清扶贫对象情况,夯实保费代缴基础数据。
落实代缴政策,减轻参保负担。我市切实做好为扶贫对象代缴养老保险费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政策不打折扣。其中清江浦区重残人员代缴标准为300元、金湖县重残人员以及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等三类人群代缴标准为200元。
强化工作调度,提升工作效率。我市发挥扶贫工作上下联动作用,将扶贫工作作为全市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重点,明确目标,层层落实。同时实地调研,了解基层和建档立卡低收入群众需求,共商解决办法,真正做到心系困难群众,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