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着力“两不愁三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聚焦因病因学因灾致贫,在黄花塘革命老区和市定经济薄弱村盱眙县河桥镇明山村开展防贫保险工作试点。
一是推行政保联办,解决“谁来防”的问题。以黄花塘革命老区10%左右约7500人作为防贫人口结构比例,按照每人每年80元防贫保险费为标准,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合作,共筹集“防贫保”基金60万元。设立基金盈亏调节机制,依法将“防贫保”基金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如年度内“防贫保”基金发生资金结余,则结余部分资金将顺延为下一年度“防贫保”基金;如年度内资金不足,则由镇及时注资补足。
二是精准靶向发力,解决“为谁防”的问题。“防贫保”保障对象主要针对革命老区所有家庭人均年收入在9000元以下临贫易贫人员,实现由“定人定量”到“群体共享”的创新性转变。保障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类补偿后仍需个人支付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因病致贫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期间或在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超8000以上的因学致贫家庭;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导致家庭房屋建筑物及室内财产损失的因灾致贫家庭;因交通意外事故且有第三方却无法找到第三方赔偿导致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实现了因病、因学、因灾三大主要致贫因素保障全覆盖。
三是创新服务流程,解决“怎样防”的问题。创新设计实施“四看、一算、一核、一评议”的防贫调查方法,对理赔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判断。“四看”即看住房、看家用、看大件、看儿女,“一算”即算收入,综合各项因素考量家庭收入情况,“一核”即核查理赔对象的商品房、门面房、车辆、工厂、商店情况,“一评议”即对理赔对象家庭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对是否符合“防贫保”标准进行评估判断,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截至目前,明山村试点共监测相关对象45户,纳入防贫救助7户,支付赔偿金6.6万元,均为因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