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连日来,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先后印发《关于在寒潮和疫情下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寒冬送温暖”“九个一”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县区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落地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帮扶政策,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民生安全底线。
加强巡访关爱。市民政局通过开展“小网格·大救助”暖心助困行动,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对低保对象、分散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对象开展全面摸排,及时掌握保障对象基本生活及御寒保暖情况,根据困难对象实际需求,引导其申请办理临时救助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并通过集中采购发放棉衣、棉被、毛毯、取暖设备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春节前,全市累计摸排困难群众8.9万人次,发放取暖物资3412份,价值186万元。
加强救助帮扶。市民政局牵头在城区开展城镇特困家庭帮扶活动,发动109家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成16个帮扶工作组,分别挂钩城区各个街道,帮助2356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全面落实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落实好低保缓退、就业成本扣减、40%低保最低补差标准等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为全市8.7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以不低于200元/人的标准,发放元旦、春节“两节”补助1752万元。
加强急难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应急性、过渡性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优化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流程,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实现先行救助。对新申请确认的支出型困难家庭,直接办理临时救助。取消急难临时救助的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灵活性优势,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及时解决节日期间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1月上半月,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19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1万元。
加强督促落实。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挂钩县区,对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对分散供养人员关注力度,对存在药品短缺等治疗问题的保障对象,积极协调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帮助解决用药问题。督促照料责任人落实好帮扶照料服务责任,确保分散供养对象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畅通市县两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热线规范值守,及时登记处理群众反映的救助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