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江浦区民政局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签约100户困难、高龄等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电子化信息服务,要求签约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与试点家庭签订3个月以上的养老服务协议;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护理人员每日上门服务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月累计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并提供24小时紧急服务需求;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老人集体娱乐活动;各养老服务机构须按照老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老人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