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
现将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206件,闭会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98件,共计304件,创本届代表建议数量新高。其中工业经济方面16件,农村经济方面19件,财经金融方面17件,教科文卫方面76件,城建环资方面107件,其他方面69件。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涉及承办单位61个,已全部办结。涉及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262件,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31件,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以后解决的(C类)11件。代表评价满意的294件,占96.7%,基本满意的10件,占3.3%。
市政府系统共45个单位主办建议264件,占86.8%,已全部答复代表。其中代表建议涉及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227件,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28件,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以后解决的(C类)9件。代表首次网上评价满意的257件,基本满意的7件。
市直党群及其他部门共16个单位承办建议40件,占13.2%,均已答复代表。其中建议涉及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35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3件,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以后解决的(C类)2件。代表网上评价满意的37件,基本满意的2件,不满意的1件经二次交办后,代表网上评价基本满意。
总体上看,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具体实践,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坚持把“强化组织”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基本前提,自觉摆上位置,强势推动。市政府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市政府办通过召开推进会、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多数承办单位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把好关,承办处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办理工作体系,确保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坚持把“创新举措”作为提升办理水平的重要依托,积极拓宽思路,改进方式。承办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能够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创新办理方式,优化办理程序,确保办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坚持把“密切协作”作为凝聚办理合力的有效途径,主动沟通交流、衔接配合。办理代表建议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部门、单位能够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目标归宿,深入整合资源,挖掘潜力。多数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同党委政府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代表合理意见,促进机关不断改进工作,助推了高质量发展。
二、代表建议督办的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积极创新督办方式,不断增强督办工作实效。
(一)加强沟通,发挥好服务协调作用。(二)突出重点,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三)常态督导,发挥好推动促进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在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有所提高,办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常委会的要求、与代表的期待、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一是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二是进一步做好“回头看”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四是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