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2011年第三季度调研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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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研究室
今年第三季度,全市法院共发表调研文章222篇,其中,国家级31篇,省级120篇,市级71篇,同比上升了74.80%,较今年一、二季度分别上升41.14%、24.02%,调研成果的质量呈明显上升趋势,省级以上调研成果同比上升68.14%。三季度,全市调研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突出表现在:盱眙法院《王长淮诉江苏省盱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张来余诉中国人寿金湖支公司以伤残等级不符合公司自定标准为由拒赔保险合同纠纷案》、《王长淮诉盱眙县劳保局职工“串岗”工伤行政确认案》、《尹鹤飞诉楚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场所门外拥挤踩踏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等3篇案例分获全省法院第五届“金法槌杯”优秀指导案例一、二、三等奖,《范茂生等诉淮阴区电信局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王九付等诉嵇尚金及金湖县交通局等人员单位因饮酒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等2篇获提名奖;《以参与犯罪方式配合抓捕的行为定性和处理》论文获《审判研究》“沭阳杯”三等奖;另有5篇案例入选《省法院公报》。三季度,共组织上报全国法院系统第23届学术论文21篇。在案例编报方面,全市法院共报送《省法院公报》稿件28篇,《人民法院案例选》稿件8篇,《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稿件2篇。7、8月份中院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集中调研月”活动,本次活动成果丰硕,形成调研报告10篇。
总体来看,三季度调研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仍有以下几点需引起足够重视:1.《省院公报》案例稿件编报工作全市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或没有编报,或编报稿件质量较低,或编写技术不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用率;2.各县(区)法院在法律类核心期刊、报纸上发表的调研成果偏少,有的单位侧重于网络媒体;3.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编报工作仍然滞后;4.司法改革信息报送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法院报送不及时甚至不报现象时有发生。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
四季度,调研工作进入全年冲刺阶段,希各单位和部门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对照岗位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完成好各项调研任务,努力使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2011年第三季度全市法院调研成果统计表
2.2011年第三季度全市法院省级以上调研成果统计表
3.2011年第三季度各类案例、学术论文、司法改革信息报送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