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应注重司法公开的内容
时间:201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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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之一就是“公平正义”。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要求政法干警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实现公开正义的方法和手段多种多样,但司法公开是其基本方法和路径,因此,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注重司法公开的内容显得尤其重要,需要通过教育增强广大干警的司法公开的意识。
首先,司法公开作为一项法治原则,是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司法民主的关键。司法公开自始至终都是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条主线。而且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公开的主体在进一步扩大,内涵在进一步延伸,形式在进一步丰富。司法公开正呈现出一种由外而内、由表及里、由局部到全面的全方位的公开态势。司法公开已成为司法走近人民群众,获取民意支持的强有力手段。
其次,增强司法公开意识,利于促进公正文明司法。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对公共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和新期待。正如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的:“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些新要求、新期待凸显了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尊重和保护当事人与社会公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必要性,同时也需要法院的审判执行活动更公开、更透明。因此,法院的教育活动要紧紧抓住增强“公正文明司法”意识这一重点,结合审判活动适时开展教育。
再次,增强司法公开意识,利于促进司法水平和效率的提高。司法公开是司法赢得人民信任的重要一步,也是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规定了从立案、庭审、执行到听证、文书、审务的全面公开,从而使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全国各地法院大力推进网络公开,推行审判信息网上公开、网上立案、手机立案、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法院网络媒体的兴起和全国法院门户网站的建设,极大地拓展了网络公开的互动空间。因此,在进行司法公开方面的教育时,应以此为切入点。
第四,增强司法公开意识,利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的目的。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听证制度,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得到有效维护:一方面对在执行工作中涉及到执行变更等重大事项的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另一方面对再审案件的审查进行公开听证;同时,对人民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问题,提出所有职务犯罪减刑、假释一律实行公开听证制度,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司法腐败。因此,在开展教育活动时,应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上述问题并结合法院相关工作制度等,选好课题进行教育。
(作者:beat365最新版体育_网上365体育买球波胆提现_bt365体育投注网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