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beat365最新版体育_网上365体育买球波胆提现_bt365体育投注网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党建 制度文件
        关于规范评先表彰管理的规定
        时间:2020-10-19  来源:beat365最新版体育_网上365体育买球波胆提现_bt365体育投注网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3年12月30日  淮中法〔2013〕130号)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评先表彰工作,充分发挥评先表彰工作引领激励作用,根据省、市评先表彰有关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凡上级法院、省、市相关单位以及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的评先表彰工作,一律扎口由中院政治部管理。

        二、评先表彰办理一般须经草拟发布方案、逐级推荐报送、组织审核评定、党组研究决定、公示和表彰等程序。

        三、报上级法院和省、市有关单位的评先表彰,由相关部门提出方案,交由政治部教育处办理。

        四、全市法院年度综合表彰,由中院政治部教育处审核办理。

        五、中院机关年终表彰,由中院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办理。

        六、中院条线评比表彰,原则上严格控制,能合并的一律合并。一般三年一次。集体表彰名额不超过30%,个人表彰不超过20%。由条线相关部门提出方案,会同政治部教育处共同审核办理。

        七、对专项活动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专项表彰,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并与政治部教育处共同审核办理。

        八、所有评先表彰经中院党组研究后,一律以中院名义颁文,或以中院名义上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