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东双沟法庭副庭长严银
近日,我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农群体纠纷,看到53位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我说不出的欣慰。
郑某是一名粮食收购商,他在三河镇粮管所承租了一间粮仓放置收购来的粮食。2019年的一天,郑某正将稻谷归仓时意外摔倒导致颅内出血,被送入医院,经诊断,郑某需长期住院治疗。这可急坏了售粮给郑某的李某,他的30余万元粮食款还没拿到呢!2020年4月,索债未果的李某一纸诉状将郑某告上了法庭。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我意识到这可能并非个案,经多方走访核查,总计有53位债务人,债务总额高达三百多万元。这若是处理不好,将可能形成群体性上访、闹访事件,我心忧不已。
判决容易,但不一定是处理纠纷的“最优方案”,甚至还会激化双方矛盾,为了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经仔细思量,决定走诉前调解这条路。
我赶到医院向郑某了解情况,郑某意识还算清醒,但不能长时间交流。于是与郑某代理人其前妻进行沟通,“农民种地不容易,每一分都是血汗钱,做人要凭良心,差别人多少钱咱不能抵赖,要实事求是。”经过真情真意地讲道理,郑某前妻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临走前,我又将联系方式留下,“如果有人来医院闹着要钱,请让他们全部都来找我。”这一做法更让郑某及亲属倍感温暖,第二天便联系我,愿意将粮仓内的粮食全部售出,用于还债。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卖粮环节又遇到了新的难题。债权人代表把守粮仓,阻止卖粮,他们认为“粮食在,钱就在”,如果粮食被卖了,很可能拿不到钱。为了让债务人安心,也为了让粮食尽快售出兑现,我联系了粮管所所长和数十名债权人代表进行座谈。
“近期粮价与往年同期相比要高一些,如果查封了,短时间内无法出售,降价了怎么办?霉变了怎么办?”我耐心地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劝说,并为其提供解决办法,“大家实在不放心,售粮款可统一打入粮管所账户,由粮管所暂代为保管。”
债权人代表认同了我的方案:“我们相信你严庭长,就按照你说的办。”最终,53位债权人与郑某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售粮款先支付每人50%的款项,剩余部分在2021年5月15日前还清。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当他们乐呵呵地在调解书上签字的时候,压在我心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还有说不出的成就感。我想,这就是一名法官的光荣。
供稿人:洪泽法院 严银/口述 刘静/整理